9月1日下午,县中医院全院党员干部在门诊五楼会议室学习《郧县中医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责任书》、《先进党支部标准》、《优秀共产党员标准》及《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院党总支书记程彩亮与各党支部书记签订了《郧县中医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贯彻《中共郧县中医医院总支委员会关于在全院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党支部和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责任,确保创先争优活动计划和安排得到落实,县中医院“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制定了《郧县中医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责任书》。《责任书》
明确了各支部在“创先争优”活动四个阶段中的工作责任,
要求各支部抓好“四个阶段”,通过公开承诺、定期讲评、年度总结、民主评议、评先表彰等活动确保不走过场,使“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责任书》还为“创先争优”活动提出了具体保障措施:1.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责任,支部委员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全体党员要积极投入到创先争优活动之中,实现党组织和党员全覆盖。2.要紧紧围绕创建“五好”先进党支部、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的目标,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不折不扣地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支部的实际积极创新“自选动作”,努力使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让党员组织的活力得到充分体现,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3.对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表现要提出明确要求,定期组织检查、督导,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对活动情况适时进行讲评,实事求是地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或不参加活动的,要求限期整改;拒不纠正的,依照党纪、党规给予严肃处理。4.要与宣传科加强联系,及时采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图片资料,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站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在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努力形成学习先进、赶超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先进党支部标准》明确提出“五好”,即具备“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条件的党支部才能被评为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标准》指出,具备“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条件的共产党员才能被评为优秀。
与会的党员干部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对纪律处分的指导思想、任务、适用范围、原则以及规则等有了进一步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