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中医院医患双方签订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
2014-07-05 05:29:53   来源:医德医风办   作者:耿晓静

       5月10日起,县中医院凡入院的患者,均在24小时内与主管医生签订《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这是该院认真落实十堰市卫生计生委《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重要举措。医院要求:住院医师在病人住院24小时内要与患方做好签订该协议的沟通和交流,将签署工作作为医疗服务质量考核内容之一。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内容有: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二、不准开单提成;三、不准违规收费;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八、不准收受回扣;九、不准收受患者“红包”。每一项都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和热点问题。
        开展医患双方签署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工作,是国家卫计委贯彻落实中央要求、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执行“九不准”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具体举措。医院要求必须不折不扣的坚持贯彻执行,使遵守和执行“九不准”成为医院全体人员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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