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县中医院政风行风建设承诺书
2013-05-29 15:56:07   来源:医德医风办   作者:耿晓静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队伍建设,提升行业形象,改善医院服务质量,规范服务行为,坚持依法行医,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接受社会监督,特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实行院务医务公开。认真执行院务医务公开、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公开服务职能、服务信息、就诊流程、医疗收费标准、药品价格。救护车24小时值班,开通急救电话7222120,健康体检联系电话7223120,院务公开投诉电话7232230,医德医风投诉电话7206685。
二、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十堰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患者 “一日清单制”,不分解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严格规范服务行为。认真执行卫生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医、依法执业,坚决杜绝超范围执业、无证执业等现象。严格执行医疗管理制度,按照诊疗规范接诊患者,严格执行首诊、首问负责制,礼貌接诊,文明待人,热情服务。
      四、加强廉洁行医建设。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布的行风专项治理“六项纪律”、“八不准”和“八项承诺”。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严格执行医疗用品招标采购制度,杜绝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收费中的不正之风,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五、开展优质服务工程。继续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加强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规范,树立优质服务理念。严格执行优质服务流程,自觉使用文明用语,医疗服务过程中杜绝出现生、冷、硬等现象的发生。
      六、实施合作医疗优惠减免政策。人住院费用按政策规定的比例报销外,城镇居民医保病人和农合病人可再减免10%的诊疗费,低保户、五保户单次住院费用优惠500-5000元,多项措施使大部分群众住院费用累计核销达80%左右;对郧县区域内的急危重症病人,免收救护车接诊费及院前急救费;孕妇产后、脑血管病偏瘫、癌症晚期临终病人,免费用救护车送回家;在本院取中药的门诊病人,提供代煎中药服务;农合病人住院期间,使用中药及针灸、推拿、敷贴、刮痧、熏蒸、小针刀、穴位埋线、穴位中药等中医适宜技术所发生的费用,报销比例同级提高10%。
 七、严格责任追究。对群众所反映问题,认真梳理,调查核实,查找原因,积极整改。
  热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郧县中医院的监督。
  监督电话:0719—7232230      
    0719—7206685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县中医院召开医患“心连心”座谈会
下一篇:县中医院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动员会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