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十堰市郧阳区委巡察工作办法》和省、市、区委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区委第三巡察组将于2020年12月2日开始,对区中医医院进行常规巡察。巡察期间,区委第三巡察组将坚持政治巡察方向和问题导向,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主要受理反映区中医医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人员有关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区委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组联系方式如下:
固定电话:0719—7233836
电子邮箱:yyqwdsxcz2020@163.com
信件请寄:郧阳区委巡察办转第三巡察组 邮编:442500
来访地址:区委第三巡察组谈话接访室(郧阳区城关镇沿江路156号)
举 报 箱:区中医医院大门处
受理信访时间:2020年12月2日—2021年1月15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区委第三巡察组
2020年12月2日